余江县今年7月起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因病、因灾、因残、因老、因孤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村特困家庭,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低保待遇。
该县通过广播电视、散发宣传单、组织宣传队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制度,做到家喻户晓。在审批确认农村低保户过程中,该县实行“阳光操作”,建立了农村低保户档案,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常补对象实行两年一审核,非常补对象一年一复核,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据悉,余江县已确定首批农村低保户2707户共6851人,年需保障金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