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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日前出台相关文件:土地调控再出严令
大江网 2007-01-11 10:19

  ●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1月9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地管理和调控工作,促进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省政府日前出台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级领导站在全局高度认识加强土地调控的重要意义,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加强土地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严格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严格实行问责制。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批,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合理进行征地补偿,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机制

  《意见》要求,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从2007年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强工业项目供地管理。

  《意见》强调,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协调机制。

来源: 江西新农村网
编辑: 时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