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成都市八宝街88号家福隆大型火锅超市无法支付员工工资,12月16日,青羊区法院对家福隆火锅超市二楼餐厅财产进行了查封。昨日,超市老板将超市二楼餐厅财产以8.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另一名餐饮老板,法院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财产移交的监督工作。预计员工们最早在明天就可到法院领取工资。
据《成都晚报》报道,记者在现场看到,家福隆火锅超市门口停了三辆大卡车,超市大门上贴着青羊区法院的封条。“8.7万元这个价格经过法院调查是比较合理的。”在现场主持工作的青羊区人民法院副庭长刘再说,所变卖的店产中有一部分是家福隆负责人租用的,法院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将这部分物品一并卖掉,“我们把账目算清后,会立即将其中的7.6万元发放给工人。”
在现场等候领工资的二十来名原家福隆员工显得很兴奋,其中张小姐说:“我希望马上就能领到工资,不再为此事奔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