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在重庆出现新突破。重庆市工商局7月1日出台新政,允许该市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入股,支持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
一直以来,我国农业生产都以农民家庭“单干”为主,这尽管能够基本保证农村家庭的自给自足,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农业生产的集约化经营起到了抑制作用,不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大幅提高。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将会对农村土地流转起到促进作用,从而有利于推动土地的规模化经营。现代农业企业所具有的技术与资金优势,将能大幅提升土地的使用效率,从而能使相同数量的土地产生更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近些年来,地方政府大多是以征地方式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被征地的农民尽管能够得到一些经济补偿,但是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一旦补偿资金花费完毕,就依然可能面临缺乏生活来源的困窘。相比之下,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业开发,则能以股东身份获得相对稳定的利益或分红,拥有相对明确的收入预期,因而对于稳定农民生活水平与农村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后,足够的资金与技术投入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农产品加工等相关产业的建立与发展,只会使入股的农民获得比“单干”时更多的经济效益。
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也能对城市化进程起到促进作用。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流转土地后,业已进城的农民工就不用再定期返乡耕作土地,就可以更加安心地在城市工作,兼得在城市工作的工资与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分红;允许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也会促使更多的农民选择将土地流转然后进城务工,从而进一步推动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另外,即便部分进城农民工因为种种原因选择回乡,他们回乡后,在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内可以通过享受分红获得必要的生活来源,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在转让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通过自己耕作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强调要让农民有地可以耕种固然没错,但是与此同时还须看到,土地的非集约化经营难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尤其是农业作为低附加值产业,如果在有限的土地上附着过多的农业人口,大多数农民脱贫致富注定较难实现。所以,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即一方面应通过推动土地流转提高土地使用效能,使相对为少的农民能够获得相对为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推动农业人口向高附加值的工商行业包括农产品加工行业转移就业。如此双管齐下方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命运。而像重庆这样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推动农村土地的流转是与这样的思路相一致的。
给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仅仅是给了农民底线生活保障,离实现富裕农民的目标还很远。要加快富裕农民目标的实现,就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现代农业意识,确立城市化发展战略,并在此基础上改革农村、农民政策,以早日实现广大农民命运的根本性转变。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对重庆允许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促进土地流转的改革举措寄予期待,也期待以后会有更具突破性的农村改革政策及时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