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农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农业发展,事关农村和谐。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妥善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问题,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途径。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的召开,是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际举措。我们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各级党委和政府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必将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村低保制度,把农村低保工作推向新的水平作出新的贡献,农村困难群众将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江西是革命老区,也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农村因灾致贫、因病致贫等人口所占比例较大。省委、省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生活,去年7月,在城市低保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在中部地区率先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经过全省上下一年多的艰苦努力,农村低保的框架已初步形成,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作用日益显现。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平台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发展形势良好。
俗话说:百姓大于天。农村低保是事关城乡协调发展的大事。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维护农村困难群众的生存权益,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底线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在农村低保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实施阳光操作。我省根据自身的特点,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分级负责程序,让最困难的群众优先得到保障。申报、评审、审核、审批、发放等工作应程序透明,政策公开,结果公示,各个环节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008年1月1日起,我省将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把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虽然我省农村低保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但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人为本,带着感情,加倍努力,统筹考虑,周密部署,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充分发挥出“减压阀”、“稳定器”的功能。我们要以更大的热情、更足的干劲、更多的办法,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