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记者钟南清7月5日(三版)报道 近日,江西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区、重点防范区和高火险区的划分工作。
森林防火区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因地制宜地进行区域划分工作,落实到山头地块。区域划分工作可以以森林、林木和林地及其边缘100米-300米范围为标准,具体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划定。
重点防范区分为三类,在划分森林防火区的基础上进行。一类防范区由省划定,这类区域主要包括南昌西山、井冈山、庐山、三清山、龙虎山、明月山、武功山等重点区域,具体范围由相关区市提出意见,落实到乡村组,统一报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按程序划定;二类防范区由设区市划定,报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备案;三类防范区由县(市、区)划定,报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政府划定。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遇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采取发布命令等方式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全省各地区森林防火区和重点防范区划定后,要按照《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区的公布和宣传工作。今年8月底前,县级政府将向社会公布森林防火区,通过设立标志牌、宣传牌和报纸、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区、重点防范区的范围和火源管理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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